关于编报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09-29浏览次数:287


 

部属各高等学校、事业单位,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日前,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编报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通知》(财企[2011]247号,下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部属各高等学校、事业单位及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需编制所办企业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为做好部属各高等学校、事业单位及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所办企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部属各高等学校、事业单位及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必确保20111020将本单位审核、汇总后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函报教育部财务司国资与企业处(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具体包括:汇总填报《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财资企预01表)、《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财资企预02表)、《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表》(财资企预03表)、《项目信息(一)》(项目附表1)、《项目信息(二)》(项目附表2)、《项目信息(三)》(项目附表3)、编制报告(按照财企[2007]304号第十条要求编制)和相关论证材料。各项数据要进行充分论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真实和完整。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我部将无法在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中安排你单位支出项目。

二、请部属各高等学校、事业单位及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登录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www.cee.edu.cn)基层业务平台,在“公文流转”栏目中下载上报所需表样。

三、编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依据文件包括:《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企[2010]392号)、《财政部关于编报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通知》(财企[2011]247号)、《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7]309号)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财企[2007]304号)。上述文件请到财政部企业司网站首页/专题栏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或财政部企业司网站首页/政务信息/政策发布栏目下载。

四、如有其他事宜,请与财务司国资与企业处联系(联系人:陈舒 杨洁邓敏 联系电话:010-66097607 66097060 66097605 传真:010-66097074)。

附件:1、《财政部关于编报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通知》(财企[2011]247号)

           22012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3、项目附表

                                        教育部财务司

                          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编报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