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科研机构认定、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07-05浏览次数:269


 

各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校级科研机构认定、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在建校级科研机构的认定和新建校级科研机构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材料,并于83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产业处(天丽贵宾楼1106房间);

二、校级科研机构负责人将填好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科研机构认定申请书》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级科研机构申报申请书》必须严格审查,报送我处后,由我处组织专家对各相应校级科研机构进行认定或审查,并签署认定或审查意见,并由我处统一报送学校相关单位。

三、新建校级科研机构定于每年9月份集中受理一次;不参与本次认定工作的在建科研机构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列入校级科研机构名单。

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此次对校级科研机构的认定工作及申报工作。

五、联系人:王忠平

      话:8392966;邮  箱:wangzping@126.com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产业及经营管理处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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