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查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情况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7-10-25浏览次数:458


        3月14日,副校长孙海峰主持召开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会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部属高校对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我校本次自查包括学校投资企业的清理情况、经营性资产划转、分开建账、分别管理、借款、对外担保等方面内容。教育部要求,各部直属高校须在3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教育部,届时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查。
        孙海峰指出,教育部高校规范化建设工作是教育部总结多年来高校企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教育部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希望各校办企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对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