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了加强控股公司所属各企业的财务监督,了解掌握企业财务预算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促进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8号)和控股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请各企业在做好201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基础上,认真编制2013年度企业财务预算,并请于2013年1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控股公司财务部(天丽贵宾楼1102室),邮箱:laohu17909@163.com。有关事项可咨询控股公司财务审计部,联系电话:8392086。
财务预算报表的格式及填写说明可参照《国资委关于印发201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2〕156号)的文件要求填报。
具体附件,可登录国资委或控股公司网站下载。
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