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所属控股企业及企业第一责任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各企业2008年度财务预算,2008年6月,副校长孙海峰代表控股公司与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山东中石大石仪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石大恒业科贸有限公司、东营石大博雅印务有限公司和石油大学技术装备中心5家企业(单位)的负责人签订了2008年经营目标责任书。该经营目标责任书规定了各企业(单位)的年度经营目标,明确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奖惩方法。
该责任书的签订将进一步促进控股企业的经营班子增强经营企业责任、加强市场开拓、狠抓内部管理,从而更好地实现企业价值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该责任书的签订将进一步促进控股企业的经营班子增强经营企业责任、加强市场开拓、狠抓内部管理,从而更好地实现企业价值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