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4月26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纪律和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员工法治意识、纪律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现要求各企业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条例》内容,通过学习《条例》,使员工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廉洁、高效。
《条例》全文已发布在集团公司网站学习园地栏。
特此通知。
青岛中石大科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