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企业:
近日,学校党委下发《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经校属企业党工委研究,决定向学校党委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7名先进个人。具体安排如下:
(一)先进集体:由校属企业党工委根据2015年度和2016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各所属企业规范化运营、利润上交等情况综合研究后向学校党委推荐。被推荐单位要填写附件1 先进集体推荐表。
(二)先进个人:校属企业党工委拟推荐7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如下:
1、优秀教师推荐名额:石大石仪1个。其他单位不承担教学课程,不能参评优秀教师。确定推荐对象后,填写附件2优秀教师推荐表。
2、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石大胜华2个,石大科技1个,出版社1个,石大恒业1个,石大石仪1个。各单位确定推荐对象后,填写附件3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3、劳动模范推荐名额:校属企业党工委将根据各单位所推荐对象的情况和申报材料,从中择优向学校党委推荐1名劳动模范。
(三)请校属各企业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表彰奖励管理规定(修订)》(中石大东党〔2017〕19号)做好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评选范围进行把关。例如:先进集体要求近两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单位成员无因违纪而受记过以上处分,无因违法受到刑事拘留以上处罚者。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学校事业编制在职在岗人员。
(四)请校属各企业于6月27日(星期一)上午下班之前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报送校属企业党工委党群工作部,QQ:113708643,邮箱:fuhaigang@126.com。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0532-80988576。
中石大东党2017 19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表彰奖励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doc
校属企业党工委
2017年6月7日